全球石材网-中国石材行业门户,全球最大的网上石材市场!
返回主页 点击查看全部商业信息 点击查看百事通金牌供应商 点击查看产品展示 点击查看所有公司名录 点击查看全部石材资源 点击查看发布求职招聘信息 会员管理中心 管理您的个人资料以及所发布的信息
厦门石材展 北京石材展 行业资讯 展会信息 工程项目 行业标准 企业风采 人物专访 经营管理 技术园地 政策法规 行业协会
您现在位于: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文章关键字: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免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二届非洲商品展上午开展
· 中国十三大石材基地
· 几大因素注定你的创业难以
· 哪些商品最适合网上销售
· 从单店到开连锁店的成功秘
· 对创业者有启发的五条创业
 
· 《 河南省矿产资
· 沁水公园石材景
· 北京建材城地址大全含电话
· 教你如何提高工作效率
· 稀世珍宝:中国历代珍宝异
· 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综合楼
· 如何辨别奇石的高下优劣与
· 如何做工程攻关
· 很全的石种对照翻译
· 园林假山常用石材及介绍、
· 岱山县政府行政大楼监理重
· 工程采购招标投标方式的基
 
· 泡沫破灭? 和田
· 龙岗打造华南赏石文化基地
· 游客赞不绝口 合
· 寿山石雕的“一相抵九工”
· 穗“环保风暴”进入25天
· 2009中国上海国际研磨
· 石材磨具选择:砂轮磨粒必
· 深圳龙园奇石展十万游客参
· 沁水公园石材景
· 合肥:墙面地面大理石采购
· 大山,带来滚滚财源
· 金坛办华夏奇石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查看有无更新版本

关键字:安全法 2008-9-8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国家安全。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第五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返回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1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打印本页 关闭

 
关于我们 - 本站声明 - 市场合作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访客留言 - 网站索引

版权所有 全球石材网 2004-2005

本站网络实名:全球石材网  通用网址:全球石材网 鲁ICP备05015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