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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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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域名运行管理费
第十九条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本着非盈利、有偿服务的原则,CNNIC对注册域名收取年度运行管理费(含域名的注册、变更和注销,注销时不退回年度运行管理费),每个三级注册域名每年300元。
(一)1997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注册的域名,注册时交纳首年费用,以后每年的同一日为年检日和交费日;
(二)1997年6月30日(含6月30日)以前注册的域名,1997年7月1日交纳首年费用,以后每年的7月1日为年检日和交费日;
(三)自年检日和交费日始,30日内完成年检及交费的,视为有效域名;30日内未完成年检及交费的,暂停该域名的运行;60日内未完成年检及交费的,撤消该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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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联络方法
第二十条 在二级域名EDU下申请注册三级域名的,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联系。联络方法为:
电子邮件:HOSTMASTER@NIC.EDU.CN
主页:http://WWW.NIC.EDU.CN/RS/templetes/
电话:(+86 10) 6278 4049
传真:(+86 10) 6278 5933
邮政地址:100084 北京清华大学中央主楼224室
在二级域名EDU之外的其他二级域名下申请注册三级域名的,与CNNIC联系。联络方法为:
电子邮件:HOSTMASTER@CNNIC.NET.CN
主页:http://WWW.CNNIC.NET.CN
电话:(+86 10) 6253 3515, (+86 10) 6261 9750
传真:(+86 10) 6255 9892
邮政地址:100080 北京349信箱 CNNIC 收
采访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四街四号(《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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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必须到CNNIC登记备案。备案时,可从CNNIC的WWW服务器上获取《国外注册域名备案表》(见附件二),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回CNNIC。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无特别声明的,其《域名注册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将由CNNIC录入可被公众查询的数据库中,作为CNNIC向互联网络用户提供目录服务的一项内容。
第二十三条 申请在CN的二级域名下注册域名的外国企业或者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并且其主域名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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