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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随附单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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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货物在报检中,除提供一般性的单据外,还应提供以下随附单据: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随附单据要求列表
(一)出境报检
施检对象 随附单据要求 政策法规依据 供港澳
活羊 1、深圳辖区内企业应提供《供港澳活羊中转场检验检疫注册证》;
2、深圳辖区外企业应提供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检验检疫局第3号令) 供港澳
活牛 1、深圳辖区内企业应提供《供港澳活牛育肥场/中转仓检验检疫注册证》;
2、深圳辖区外企业应提供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检验检疫局第4号令) 供港澳
活猪 1、深圳辖区内企业应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动物养殖企业注册证》;
2、深圳辖区外企业应提供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检验检疫局第27号令) 供港澳
活禽 1、深圳辖区内企业应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动物养殖企业注册证》和供港澳活禽监装记录表;
2、深圳辖区外企业应提供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检验检疫局第26号令) 供港澳
食用
水生动物 1、深圳辖区内企业报检出口养殖食用水生动物的,应提供《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和《供港澳食用水生动物供货证明》,报检出口开放性水域捕捞的食用水生动物的,应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和供货证明;
2、深圳辖区外企业应提供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条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99号令);
《关于供港澳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深检动函[2003]124号) 观赏鱼类 1、深圳辖区内企业应提供饲养场或中转包装场的注册登记证和饲养场出具的《出口观赏鱼供货证明》;
2、深圳辖区外企业应提供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出口观赏鱼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检验检疫局第6号令) 冻水产品 1、深圳辖区内企业应提供《卫生注册证书》,进口原料的应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还应提供食品包装材料《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经海港口岸以集装箱装运出口的,还应提供《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2、深圳辖区外企业应提供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兽医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条 《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3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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