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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海岸1号办公楼工程大理石采购(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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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主题: 盐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黄金海岸1号办公楼工程大理石询价函(三标段) 招 标 人: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开始日期: 2008-4-21 截止日期: 2008-4-23 详细内容: 盐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黄金海岸1号办公楼工程需采购一批大理石。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大理石采购项目的投标申请报名及询价采购。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将本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请各供应商做好相关报价准备。
一、采购方式:询价方式,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进行一轮或多轮报价,招标人将结合市场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成交人。
二、交货地点:盐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黄金海岸1号办公楼施工现场(位于盐城市教育局正北侧)。
三、质量要求:优等品并符合邀请函附件中的相关技术指标。
四、本工程具体采购品种、用途、暂定采购数量为: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层电梯前室墙面干挂及北侧房间窗台贴面(样品四),数量约为550㎡,规格:厚18mm。
要求各投标人12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细部加工,延误工期承担一切责任。
上述两标段采购项目包括根据现场安装需要进行细部加工在内,加工费用按本谈判文件第8款所列项目和办法分别报价,不计入材料采购报价范围,但评标时安装费用将作为评标衡量因素。
五、样品要求:投标人在2008年4月23日18:00时前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看样,投标时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所提供样品须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相同或相近,如投标人认为有价格较低且检测指标更优的石材可另送替代产品,可以同时送推荐样品并报价,供招标人评审时选择。投标人投标样品评审未通过的,将不再进入下一轮谈判程序。
六、业绩要求: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提供2006年1月1日以后在盐城市区有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至少提供2份供谈判小组审查)。
七、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石材生产厂家或石材销售均可参加,报价时必须提供:
1、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具有石材生产或销售资格);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八、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要求,对询价函的要求作出全面响应,认真编写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对报价问价进行密封(在封口处注明:请勿于2008年4月24日16:00时前启封),加盖公章并签字。各供应商应于2008年4月24日16:00时前将报价文件送至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厅406室(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和裕大厦)。如正副本有出入时,以正本为准,报价表中大写与小写有误差,以大写为准。各种大理石每平方米的综合报价( 元/平方米)及各种大理石的合价和四种大理石的总价,综合单价及总价均包括运至施工工地的交货价,包含大理石的材料费、加工成尺寸规格符合安装要求成品的必要材料损耗费、材料包装费、运输费(含装车、卸车力资及保险费)、管理费、利润、检验费、招标综合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税前投标总价的1.5%计取)、施工现场抽样检测费、税金及采用固定价格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投标人要求大理石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满足大理石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以实供数量结合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大理石零星加工按以下清单和说明进行综合报价。中标人按下述报价,根据施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进行结算。该结算价不在大理石的中标价范围之内,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财税认可的税票后一个月内另行一次性付清。
⑴、电梯墙面干挂大理石的倒角磨边(含抛光)的综合单价 元/米;
⑵、大理石面开面板孔洞综合单价,开孔尺寸在30cm以上为 元/个,30cm以下为 元/个;
⑶、窗台板磨双边(含倒角、磨边、抛光等)综合单价 元/米;
⑷、门槛石、同门下口交接处切割费 元/樘,门槛石不得拼接;
⑸、楼梯踏步磨边、倒角及倒角抛光费用按 元/米计;
⑹、楼梯踏步面开槽2条,开槽尺寸为10*3mm,按 元/米;
⑺、大理石成品面的酸洗、打蜡、精抛光镜面处理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
投标人中标后所供应的所有大理石均须送至盐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黄金海岸1号办公楼施工现场(盐城市教育局正北侧)。
九、投标人投标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联系人:蔡建华,联系电话:88907867。
如有疑问通过书面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人:成永红。招标人将统一给予书面答复。
十、报价既报综合单价,又按采购暂定数量报总价,最后按实际铺贴挂面积结算价款。
十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各5000元整(人民币)。
十二、由于该工程工期在急,招标人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对约定开标时间作出响应回应,并书面承诺不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报价时可考虑的付款方式为:指在中标方将暂定采购的全部大理石运送到现场。通过现场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50%,该办公楼全部装饰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确认后,中标方按审计确认价款开具全额发票后十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留10%作为质保金,使用满一年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
十四、供货时间:确定供货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由该大楼装饰工程承包方---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盐城项目部与之签订),合同签订后,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盐城项目部负责以书面形式给中标人明确各种大理石制作规格、技术参数,中标方须在5日内根据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盐城项目部工程进度需要,部分或全部按要求加工成符合要求的成品运至施工现场制作加工成成品供安装使用,具体时间要求、将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
十五、货物运至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按要求调整到完全符合要求为止。招标人特别强调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花纹、色彩、颜色必须与招标时样品评审确定的样品一致,符合招标文件附件中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有关技术参数标准,并完全符合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盐城项目部要求制作加工,确保符合施工要求,达到装饰应有效果。
十六、成交原则:经谈判小组综合评定确定盐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黄金海岸1号办公楼大理石的供应单位。
十七、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九、盐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办公室:0515-88381181。
招标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联系人: 蔡建华 联系电话:0515-88907867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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