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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新馆石材幕墙及玻璃幕墙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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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规定,受委托,就博物馆新馆石材幕墙及玻璃幕墙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8] 021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博物馆新馆石材幕墙及玻璃幕墙施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具有幕墙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承担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壹级资质。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售500元/份(人民币),含图纸资料费。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1月31日起至2008年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2月21日上午9:30。 联系人: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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