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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过招系列之九――如何解决拖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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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通常帐期方面的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卓智华:关于账期结算要注意几个容易误解的概念:一是:账期三十天。这是指从卖场接到货物起,三十天内结清(含第三十天)。二是:月结三十天。这是指当月卖场收到的货物价值总和累计在一起,再过三十天统一结账。
对于该月月初发的货,实际上账款期限已达六十天。还有最好不要做“实销实结”的方式,这明显对你不利,因为不论你发了多少货,均不列为销售,但卖场结款的数额却依据自身的数据,它有很大的随机性,当卖场资金紧张时,也许当月销售量20万元,但卖场只结10万元,由于信息不对称,你也毫无办法,吃亏了也只好往肚里咽;另一方面商场丢失的货及损失全部由你承担,如果商场管理越差,你的损失就越重,最终就是一本糊涂帐,谁也理不清。这几点在进场谈判时就要格外注意,对于新手而言更重要。
主持人:感谢各位嘉宾的精彩发言。对于帐期结算这一行业难题,或许以我们经销商个人的力量是无力改变的,当前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细节处理方面更规范,更严谨,尽可能地争取合理的帐期,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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