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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品牌乱伦看品牌关系和谐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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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IBM ThinkPAD和SONY WalkMan。ThinkPAD和WalkMan,这两个子品牌,虽然一般也都是跟在自己的主品牌后面出现,但是,如果我们单独讲ThinkPAD和WalkMan,大家都知道它们分别是IBM的笔记本电脑产品和SONY的随身听。甚至,WalkMan还成为了随身听产品的代名词。这样的子品牌,不断自己强势,还可以推动主品牌的建设。比如,SONY的品牌内涵是“国际的、科技的、时尚的”,真正推动这个品牌建设的SONY旗下产品,就是WalkMan,当我们通过WalkMan感受到SONY的实力时,也就接受了SONY的国际、科技和时尚。ThinkPAD也是如此,它为IBM推广“移动商务”的概念立下了汗马功劳。它的大气和轻灵,使得公众很好的认可了“大象也能跳舞”的IBM新形象。 亚品牌模式的优势是,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领域,推出不同的子品牌,如果成功了,就可以为主品牌增添光彩,如果失败了,壮士断腕,也不会导致主品牌的满盘皆输。另外,强大的主品牌,也为企业进入新的行业领域,降低了进入成本。 但是,亚品牌的建设难度也很显而易见的。首先,市场经费的使用,不再像单一品牌那样集中了,所以,如何合理的分配市场经费,成了一个关键。其次,主品牌和各个子品牌的逻辑关系,必须经过科学的规划,否则,就可能产生喧宾夺主或者一股独大的局面,使得主品牌建设的重心失去方向.
托权品牌 托权品牌,是一个很容易和亚品牌混淆的概念。因为,托权品牌也存在主品牌和子品牌的两层或更多层的结构。不同的是,亚品牌模式,还是以主品牌为主,子品牌为辅;而托权品牌,则是在推广中以子品牌为主,主品牌为辅。托权,很形象的说明这一点--子品牌在聚光灯下,主品牌在背后“托”着它。 宝洁P&G就是最典型的托权品牌模式。P&G的所有广告中,子品牌都占据舞台中央,无论是海飞丝、漂柔,还是潘婷、沙宣,而“P&G”这个主品牌,只是在广告最后闪现一下。在产品外包装上,“P&G”也偏于一隅,很不醒目。 托权品牌,又分为两种模式: 1. 强势托权 2. 影子托权 刚才举例的宝洁,属于后者――影子托权。 强势托权和影子托权的区别在于,强势托权的主品牌会与子品牌紧密关联,往往在LOGO设计上一起出现,而影子托权则会分开出现,而且主品牌绝不在主要位置。 Ralph Lauren就是典型的强势托权模式,它的旗下品牌有:
从中可以看出,Ralph Lauren和POLO,是主品牌,而 Collection、Baby、Golf这些子元素与主品牌一起,构成了多个适用于不同消费者的子品牌,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强势诉求主品牌的品牌个性,而子品牌只是在不同产品领域增添新的品牌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看上去,托权品牌和亚品牌中的主品牌驱动好像非常想像,其实不然,两者的区别在于: 1. 主品牌驱动模式中,子品牌与主品牌还是分离的;而强势托权模式中,主品牌、子品牌,是结合为一体的,只要子品牌出现,主品牌肯定也会出现。因此,才有“强势”一说; 2. 主品牌驱动模式中,主品牌一定是占据主角地位的;而强势托权模式中,主品牌并不一定是主角。比如,在Ralph Lauren婴儿服装的LOGO中,主角是“BABY”,主品牌RALPH LAUREN的比例明显小于BABY。因此,所谓“强势”,也是相对于影子托权而言的,因为,在影子托权模式,主品牌只会偏于一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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