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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赢在中国》融资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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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改变命运,创业改变命运!《赢在中国》第二赛季十强激战正酣”由央视经济频道主办,众多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的这档节目在国内掀起了创业热潮,尤其是对于寻求投资无门的草根选手来说,更是跃跃欲试。融资网研究中心研究结果表明:从《赢在中国》直接融资的成本非常大,也不利于再次融资。 “王利芬是好心办坏事” 给你投1000万人民币,我占75%的股份,如果这个条件是风险投机机构给当初创业的百度CEO李彦宏和搜狐CEO张朝阳提出的话,相信他们转身就走人了。从这个角度看,《赢在中国》第一赛季冠军宋文明用公司75%的拿到1000万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是一个失败的融资策略。 “李彦宏用百度2.6%的股份就拿到了Google499万美元的投资”,唐朝认为,王利芬女士是一位优秀的传媒人,在美国感受到了风险投资对创业者带来的巨大帮助,也希望通过《赢在中国》这个平台让中国的普通创业者和风险投资机构能够有效的互动,但是,她本人对于风险投资的游戏规则和操作显然并不精通。 “1000万人民币也就是100多万美元,即使这些钱是作为天使投资,所占公司股份比例也应该在35%以内,” 唐朝认为,为什么《赢在中国》第二赛季将参赛选手持股比例提高到35%、第三赛季将参赛选手持股比例提高到50%,就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创业者觉醒了,所以大家就看到第二赛季没有什么真正值得投资的项目了,如果第三赛季再不提高参赛选手持股比例,这个节目存在的实际意义恐怕就不大了。因此说,《赢在中国》第一赛季获得投资的选手是令人同情的,是值得其他参赛选手认真反思的,王利芬是好心办了坏事。 “双重标准对参赛选手不公平” 1992年,第一家境外风险投资机构——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进入中国,现在著名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已经都在中国设立了相关机构。我们在《赢在中国》第一赛季里看到,今日资本、IDG都是该活动获奖选手的项目投资机构。 “我们希望帮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家实现他们的创业梦想。”唐朝认为,今日资本总裁徐新女士非常清楚,风险投资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没有义务“帮助”你实现创业梦想。准确的说,风险投资人是“买卖”人里“欲望”最“贪婪”的。 “筛选好项目,以投资形式低价‘买’进,再在‘退出’时高价卖出,获取‘暴利’。”唐朝认为,IDG全球副总裁熊晓鸽先生很清楚,风险投资机构在美国是根本不可能以100多万美元的代价在一个创业公司一期融资中获得75%的股份的,所以也不是徐新女士所说的“帮助”,准确的说,是对不懂融资游戏规则的中国创业者的“疯狂掠夺”。 这种在美国硅谷提都不敢提的条件,却荒唐的以合法形式出现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这种双重投资标准的歧视意义很明显。 《赢在中国》应该注意的问题 从节目的整体的结构上看,具有国际教育背景经历的选手所占比例非常少,具有融资经验的选手几乎没有,具有符合高科技、高收益、高回报的项目没有。这些都是需要节目制作机构注意和改进的地方。 唐朝认为,这个节目有些地方如果不尽快改进,很多优秀的项目和优秀的选手可能还是不会参加的。第一,盈利模式是否费要在现场说。为什么一些公安题材电视剧中涉及到作案和侦破的敏感部分被限制播出,这是值得主办单位推敲的;第二,风险投资机构所占股份比例是否可以参考国际惯例;第三,虎符选手直接升级模式已经涉及商业贿赂,是否可以考虑彻底取消;第四,能否让具有国际风险投资经验的投资人,以独立第三方对比赛环节、比赛规则进行全面监督;第五,能否让主办单位战略合作伙伴中的快速消费品企业中的“大嘴”人士减少在比赛中的出现次数;第六,能否让具有融资经验和国际背景的吴鹰重新担任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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