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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届奥运会青岛国际帆船中心接待中心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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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第29届奥运会青岛国际帆船中心接待中心装修 项目类别: 其他类型 批准文号: 项目所在省份: 山东 项目具体地点: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装饰装修 对投标者资质要求: 领取标书地点: 详细说明: 招标登记日期: 2007-09-03 编号: 07-271g 工程名称: 第29届奥运会青岛国际帆船中心接待中心装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类别: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1号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约6000平方米 预计造价(万元): 计划文号: 青计投资函[2003]72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青岛东奥开发建设集团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颖杰 0532-85930987 招标内容: 装饰装修招标 要求: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壹级;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 4、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内必须有同类工程业绩;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 2007 年9月4日9时至 2007 年9月7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岛市澳门路121号)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业主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5.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6.投标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鲁班奖的获奖证书原件或发证部门颁布的正式获奖文件; 7.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l8000系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8.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明原件; 9.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原件、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原件(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10.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第1、2、3、4、5、9条要求的材料。投标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原件需留于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以备参加资格预审,取回资料原件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照后附资格预审评分标准从参加报名的企业中选取合格投标人,若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在7家以上时,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根据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选取不少于7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当符合本公告要求每标段投标人在7家以下(含7家)时,全部参加投标。招标人将于2007年9月11日15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第29届奥运会青岛国际帆船中心接待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项 目 分数 评 分 办 法 项目经理业绩 质量方面 9 该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良工程奖的每50万元加0.03分;获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良工程奖的每50万元加0.02分,其它达到同类工程目标每50万元加0.01分。以单项合同工程为准,不足50万元不计分。同一工程获多个奖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记分,最高计至9分。(以获奖证书原件、中标通知书、业主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为准,有关内容必须齐全且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综 合考 评 2 该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加1分;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加2分。同时获多个奖项的,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 类似工程经 验 2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5项且达到合同目标得20分,少一项扣4分。(以中标通知书、业主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为准,有关内容必须齐全且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国际管理体系认证 3 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企业通过IS0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企业通过OHSASl8000系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 企业市场行 为 4 上一年度报名投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扣2分;上一年度报名投标单位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集体上访或恶劣影响的一次扣2分;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必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企业信誉 2 招标人依据对报名投标单位的信任程度打0-2分。 合计 40 投标人对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有虚假,则取消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若因投标人以上行为对招标人造成损失,则投标人须对招标人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29届奥运会青岛国际帆船中心接待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及"优中选优"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第29届奥运会青岛国际帆船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公开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符合招标公告条件的投标人在七个以上时,招标人依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采用本办法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不少于七个;当投标人在七个以下时,应全部参加工程投标;投标报名单位少于三个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重新招标。 第四条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报名投标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招标人对报名投标单位的信任程度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不少于7个投标人资格。 第五条 企业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企业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时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应一致。如确需更换,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预更换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资格预审评定分数不得低于原报名项目经理,否则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第六条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报名材料中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主投标人。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国际管理体系认证等计分分项以主投标人为主,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分。主投标人派驻工程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占工程现场技术管理人员总数60%以上。 第七条 凡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有关内容必须齐全且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一) 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二) 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 (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 国家、省(含副省级城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和下发的正式获奖文件; (五) 获奖项目获奖证书发证部门或下发获奖项目正式文件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第八条 非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供关于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及国家建设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出具的该优秀项目经理等同于省级优秀项目经理的证明文件,项目经理考评方能计分。其他任何证书、证明无效。 第九条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第十条 工程竣工日期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中的验收日期为准,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第十一条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招标报名期限: 2007年09月04日09时 — 2007年09月07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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