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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55家违法排污石材加工企业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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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开始,经莱州市环保局申请,莱州市人民法院对柞村镇埠后村石材加工厂等55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环保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
此次被强制执行的企业,有的不缴纳排污费,有的不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排污情况,有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项目。
此次被执行的柞村镇埠后村石材加工厂,于2006年在接到环保部门送达的《排污申报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企业加工过程中粉尘、废水、废渣等排污情况。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环保局申请法院对其处以3000元的罚款,于2007年1月15日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送达。该厂法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在执行期间,慑于法律的威力,该厂法人交纳了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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