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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出台建筑质量投诉处理细则 投诉须2日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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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出了问题找谁投诉?多长时间予以解决?昨天,市质监站出台了“质量投诉处理细则”。
凡芝罘区、莱山区内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应先向工程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提出 保修申请,由建设单位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处理质量问题;对超过保修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市质监站计划技术科具体负责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工程质量投诉的,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收到投诉人投诉,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2日内告知投诉人。投诉咨询电话6226539。
烟台出台建筑质量投诉处理细则 投诉须2日内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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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出台建筑质量投诉处理细则 投诉须2日内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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