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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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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建立多元、安全、稳定的矿产品供给体系;实现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勘查分制运行,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一批新的成果;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开发优势矿产,提高矿产利用效率,实现矿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促进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矿产资源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以矿业权为核心的矿产生产要素市场。
重点加强陶土、石膏、金红石、金刚石、磷矿石、膨澜土、钾矿石等矿产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加强矿山生态环境调查与保护,构建具有宿迁特色的绿色生态矿业体系。
近期目标(至2010年)
(1)管理目标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促进矿业法制化建设。 建立规范的采矿权市场,加强采矿权流通市场管理,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形式,拍卖勘查权和采矿权。原有的矿山及矿山企业在开采期限到后,也一并进入采矿权市场,不断规范采矿权的转让和流转市场,完善采矿权市场动作机制。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斟查目标 查清核实已探明资源储量的资源状况;通过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基本摸清优势矿产资源潜力,积极开展有找矿前景矿产的资源调查,提交以石膏、陶土、膨润土、钾矿石、金红石等矿种为主的可供普查的矿产地5处以上;新增探明资源储量,为重点矿业企业提供资源保障;提高部分矿产资源的储采比和可供性,注重优势和特色矿产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初步建立本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和公益性地学信息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制度得到实施,矿石开采总量得到控制,矿业布局趋于合理,矿业业结构得以提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增强,资源优矿劣用行为得到控制。 到2010年,固体矿石年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建筑用砂企业控制在20家以内,砖瓦用粘土企业控制在80家以内。
(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得以建立和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得以制定和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依法加强。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矿山规模开采、环境治理达标、环境治理备用金等项制度得以建立和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生态环境综合防治得到加强。
自然风景区、森林分布区、城市周边地区、河湖堤坝和重要基础设施(高速公路、铁路、通航河流)沿线等地的矿产开采管理进一步加强,自然景观得以更好保护。并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采用科学方法和先进工艺进行采矿活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制得到严格执行。 矿山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防治系统得以建立。采矿活动诱发的土地退化、水资源污染、水土流失、地面沉降、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及预报能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矿山地质灾害得到基本控制和综合整治。 主要任务
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勘查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
在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基础上,积极利用在本市境内的各类调查项目成果。有针对性地进行公益性地质、矿产、环境调查,为本市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基础性地质资料。 开展形式多样的商业性地质矿产工作,进行石膏、陶土、云母、磷矿石、钾矿石、金红石、金刚石、膨润土及火山岩等矿产资源的论证及勘查。 地质调查评价 根据“江苏省国土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项目,针对土壤中54种元素的相关地球化学指标含量及各元素分布特征,为生态农业、环境治理、矿产资源评价和基础地质研究提供重要信息。 开展全市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为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和政府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供基础信息,降低商业性勘查投资风险。根据“强化基础,摸清总量,保护环境,科技领衔”的原则,围绕提供基础信息,突出优势矿产勘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大力应用新理论、新思路、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国土资源大调查,寻求在地质找矿,特别是寻找隐伏矿、难识别矿及条件较差地区找矿等方面有新突破,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要。 加强总量控制,调整矿业结构
依据矿产开发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要求,宏观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至2010年,矿石开采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主要开采矿产的矿石开采量分别控制在:玻璃用砂5万吨,建筑用砂500万吨,砖瓦用粘土500万吨。 严格禁止粘土实心砖生产,积极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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