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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动车估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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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评估理论及体系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做出价值估价。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资产已经从一个封闭的系统走向全面的开放。不同所有者的合资、各种组织的破产清算以及各种资产的重组,都使对资产的评估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手段。
资产评估从总的来说有两大方面:有形资产的评估和死刑资产的评估。有形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产、长期投资、资源性资产;无形资产主要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旧机动车属于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一类产品。
2.旧机动车的计价标准
旧机动车估价的计价标准是机动车评估价值形式上的具体化,旧机动车在价值形态上的计量有多种类型的价格,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应旧机动车的价值特征。根据我国旧机动车评估管理要求,旧机动车评估估价遵循四项标准:
(1)重置成本标准。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时条件下,按功能重置机动车并使其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的构成与历史成本一样也是反映车辆的购建、运输、注册登记等建设过程中全部费用的价格,只不过它是按现有技术水平和价格水平计算的。重置成本标准选用的前提是车辆处于使用状态,一方面反映车辆已经投入使用,另一方面反映车辆能够继续使用,对所有者具有使用价值。决定重置成本的两个因素是重置成本及其损耗。
(2)现行市价标准。现行市价是指车辆在公平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对市场的规定是: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买卖双方没有垄断和强制、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了解实情,并做出具有独立性的判断和理智的选择。决定市场的因素主要有基础价格、供求关系和质量因素。
(3)收益现值标准。收益现值是指根据机动车辆未来获得能力的大小,按照将本求利的逆向思维以本索利,以适应折现率或资本化率将未来收效折成现值。也就是为获得旧机动车车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倾向总额。
(4)清算价格标准。清算价格是指非正常市场上限制拍卖的价格。现行市价是公平价格,而清算价格则是一种拍售价格,它由于受到期限和买主限制,其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格。因此,对于旧机动车的评估计价标准的选择,必须与机动车经济行为密切结合起来。
3.旧机动车评估的假设
任何一门学科的形成都是有前提的,而一般的前提都是假设。旧机动车的评估原理也是一样,它的存在需要有一定的前提,这就是假设。旧机动车评估人员只有理解了假设,才能根据不同的情况下做出最合理的评估。
(1)继续使用假设。即旧机动车将按现行用途继续使用,或转换用途继续使用。对于旧机动车辆的评估只能从继续使用出发,而不能按车辆拆零出售零部件所得收入进行计价。在确定机动车能否继续使用时,必须充分考虑的条件是车辆具有显著的使用寿命;车辆所有权的完好明确;车辆在法律和经济上允许转让;充分考虑车辆的使用功能。
(2)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上市场交易的旧机动车辆交易双方是彼此平等的,他们都能获得足够的市场信息和机会。不同的旧机动车,其性能用途不同,则希望程度也就不同。在旧机动车评估时,按照公开市场假设处理可做适当的调整,才能获得最佳的效益。
(3)清算清偿假设。即指用机动车车所有者在某种压力下被强制进行整体或拆零,经协商,或以拍卖方式在市场上出售。这种情况下的旧机动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估价值可能大大低于继续使用或公开市场的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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