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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商写字楼幕墙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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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日期: 2007-03-10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 所属地区:山东
-------------------------------------------------------------------------------- 资金来源:其它 1.由青岛中商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中商写字楼项目幕墙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通过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网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青岛中商写字楼幕墙工程 2.2工程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商务二区 2.3工程规模:玻璃幕墙约11000平方米石材幕墙约2600平方米 3.符合下列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2007年3 月10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青岛市香港中路100号中商大厦2517室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副本原件(项目经理专业要求:建筑幕墙或工民建专业壹级资质)。 (4)企业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业绩:企业上三年度(200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即:2007年3月3日)完成的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公用建筑幕墙工程);以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结算发票存根或财务联原件为准。 (6)企业上两年度由省市审计部门审计的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年度财务报表。 (7)企业获奖证明:企业上三年度(200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即:2007年3月3日)完成的工程获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良工程奖及标准化工地的,应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获得其他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良工程奖的,应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和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工程竣工日期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中的验收日期为准,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以上1、2、3、5、7项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校验后退回。 4.我单位确保以上资料的保密性。 我单位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报名企业中选取合格的投标人,并于2007年3月15日16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通知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地 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00号中商大厦2517室 联系人:徐云龙 联系电话:0532-85873906-15 13780622289
招标人:青岛中商置业有限公司 200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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