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开展“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推荐评价活动的通知
|
|
|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培育中国石材行业名牌,引导和支持企业创中国和世界名牌,从而提高行业和企业的竞争力,使我国石材行业步入科学、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中国石材工业协会决定在全行业内开展行业名牌产品的推荐评价活动。2007年“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现在开始,这次推荐评价和允许申报的产品范围只限于:
1:装饰石材类产品中的大理石板材、花岗石板材和异型石材三类产品;
2:石材机械装备及金刚石工具类产品中的锯机、切机、磨机、锯片和锯条五类产品。对“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推荐评价办法(试行)”中的其它产品暂不开展行业名牌推荐评价,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开展此项工作。各单位可登陆协会网站(www.chinastone.cn),下载有关文件及表格,或与“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推荐评价活动办公室联系索取有关文件。请参加推荐评价活动的相关企业按“推荐评价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28日。评价推荐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石材杂志社, 邮编:100831, 电话:010-88376575,88376463, 传真:010-68355624,68340348, 联系人:韩云、刘正和、谭金华。 附件:1、“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推荐评价办法(试行) 2、“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申报表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 2006.12.15
关于开展“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推荐评价活动的通知 |
| [ 1 2 ] |
|
| 关于开展“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推荐评价活动的通知 |
【打印本页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