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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年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出口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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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加强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精神,增强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初评推荐、电脑评分、由进出口商会和有关行业协会组成行业评审分委会行业评审,确定了2005-2006年度“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建议名单。该建议名单已由主要全国性行业中介组织、各进出口商会,出口品牌建设重点省市和商务部有关司局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对名单有何意见及建议,请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商务部外贸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5197441,65197761
传真:010-65197441,65197452
商务部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05-06年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出口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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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06年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出口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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